莊凱全/小兒科醫師、前衛生署防疫處科長(嘉義市莊小兒科診所)
 
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(SARS)在全球引起極度恐慌,世界上各頂尖的病理檢驗機構無不較勁想找出真正的病原體,並進一步釐清傳播、治療方式。
隨著台大病例送美國疾病管制局的報告結果傳回國內,是一種冠狀病毒的變異株,不過衛生署詢問香港自己(目前病例最多的地區)的檢驗報告好像有兩種不同的病毒,究竟如何判別是否是病原體?不是僅靠檢體驗出病毒就是病原體,或沒有驗出有病毒,就表示沒有感染。判讀檢驗結果是很詭譎的。
 
柯霍法則是大家公認判別病原菌的法則,但它是用於「細菌」的,其主要條件有四項1.可以利用細菌培養方式在每一個病人找出這個病原體;2.這個病原體在其他疾病不會出現;3.把培養出的細菌會使動物(疾病實驗用的)得病;4.從患病的實驗動物可以再培養出相同的細菌。但病毒不容易被純培養,而且對培養的細胞將也有特異性,因此不容易使各種實驗的動物得病,因此做了很多修正以符合「病毒」的特性,包括要從疾病的組織發現病毒,最重要是抗體的增加和疾病的過程有時間的關連性(要有四倍的增加在疾病的急性期)。當然最有說服力的證據,就是含有這個病毒的物質製成的疫苗有特異的預防效果。但病毒不是受感染都會得病,這也是柯霍法則所沒有考慮到的點。
 
一九八一年花了兩年才找到HIV病毒,再經兩年才確定HIV是導致愛滋病的病原。一九九九年馬來西亞費了半年,才確定是尼巴病毒(Nipah)。這次在短時間就發現冠狀病毒值得欣慰,但要確定是這次SARS的元凶,目前仍言之過早。
 
看到鄰近的香港對SARS病因和診斷的研究和禽流感的研究,對照台灣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的通報和診斷結果(依二○○一年通報一一六例,一○○份檢體驗不出什麼微生物)可見醫療體系沒有追根究柢的精神,當然遇到SARS時,祇能處處尋求協助。

2003/04/03 聯合報
感謝莊醫師同意轉載此篇文章 04/03/2003